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北海市
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31日中国共产党北海市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北海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自治区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措并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政治生态持续发生可喜变化,崇廉尚洁、崇实重干、崇德向善在全市蔚然成风。
大会要求,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持续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坚定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北海实践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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