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融媒体中心2026/09/01 09:42:03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北海市

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31日中国共产党北海市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北海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自治区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措并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政治生态持续发生可喜变化,崇廉尚洁、崇实重干、崇德向善在全市蔚然成风。

大会要求,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持续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坚定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北海实践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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