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正式实施。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我市各项救助业务正常办理中,各项便民新规已落地,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更便利。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了解到,新法推出多项便民新政,其中一大变化是取消临时救助的户籍申请限制。据了解,北海在新法实施前已先行推进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的改革。“急难型临时救助的申请无户籍限制,可由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急难发生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手续更便捷。”该科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救助范围方面,新法明确划定八大类法定救助对象,分别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两类为新法中新增救助对象。记者采访了解到,实际上,北海已于2024年将这两类人群纳入救助范围,补齐了只看收入、忽略大额支出致困家庭的救助短板。同时,我市已全面推行异地救助、容缺受理、先行救助,简化申报材料,让救助体系更完善、办事流程更简化。
目前,群众申请救助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线下可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申请;线上可通过“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北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移动端提交申请。
全媒体记者:叶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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