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位何时“位尽其用”?北海多部门正联动治理

北海市融媒体中心2026/07/29 09:40:10 分享到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相关部门虽已陆续增设专用停车位,但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的问题仍日益突出。一边是充电设施因被占用而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边是新能源车主“一位难求”,面对空有桩、无位充的困境,只能“望桩兴叹”。这一问题该如何破解?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停车位。 方晓淦 摄

新能源车位遭占用现象频发

日前,市民劳女士驾驶新能源汽车从合浦县返回北海市区,车辆电量仅剩30%。她沿途寻找充电桩,却接连遭遇4处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只能继续辗转搜寻。“我家住在云南路旁,最后是在重庆路跟云南路交会处附近才找到空位给车子充电。平时我也经常发现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被燃油车占用,这给我们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劳女士说。

同样身为新能源车主的刘先生也深有同感。他居住的老旧小区无地下停车场,也缺乏安装私人充电桩的条件,日常补电只能依靠周边路段的公共充电桩。“每次充电都要花不少时间找车位,尤其是下班后,更是‘一位难求’。”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重庆路(水果市场附近、贵州路至云南路段)、北星路、湖海路、郑州路、长青路、富贵路、邮政路、长青东路、文明路等多条路段的新能源车位均不同程度被燃油车占用,个别点位8个新能源车位竟有6个被占。

多重因素导致“鸠占鹊巢”

燃油车车主蔡先生坦言,虽然明知占用新能源车位不合适,但有时急于办事、周边又无空位,只好“昧着良心”暂时停放。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部分小区虽不处于热门地段,周边非主干道车位仍常被“占满”,据周边居民反映,其中不少为周边住户长期停放。

市民李先生认为,问题根源在于个别车主规则意识淡薄。“北海很多公共停车位免费,本是惠民举措,但部分车主为省小区停车费,将路边车位当作私家车位长期占用,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紧张。”

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新能源车位被占,主要源于部分车主贪图便利、抱有“临时停靠不会被查处”的侥幸心理。当前对此类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多以口头劝导为主,对及时驶离者不予处罚,执法威慑力不足,难以有效遏制违停行为。

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汽车保有量38449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50080辆;全市一县三区公共充电桩约2600个,私人充电桩约7000个。全市路旁停车位共36553个,其中新能源车位1401个。

记者从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目前我市城区道路旁的新能源专用停车位配套充电桩约400个,按1:2比例配建(每2个车位配1个充电桩)。2025年6月以来,已在重点路段增设“燃油车禁停”标识牌36块。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燃油车占位直接导致充电资源闲置,影响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今年计划新增道路旁充电桩400个,后续将根据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和市民反馈,持续优化补能设施布局。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规停放可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且妨碍通行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介绍,针对我市新能源车位被占用问题,支队已加大重点区域巡逻力度,通过柔性劝导方式,对在场违停车主进行宣讲劝离;同时联动物业、商圈管理方协同管控,通过电话告知等方式引导规范停车。

“对占用新能源停车位、拒不驶离的车辆,我们将严格依法查处。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的方式,形成执法震慑,进一步规范车位使用秩序。”该民警提醒,市民如遇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被占用问题,可先拍照留存车位标识、占位车辆等证据,优先通过“交管12123”一键挪车等方式联系车主驶离,依法维护新能源车主使用充电车位的权益。

全媒体记者:方晓淦 邓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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