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企业退出管控与协助执行府院联动协作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今年6月正式推行“企业退出管控与协助执行府院联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通过恶意注销、恶意减资等手段恶意逃避债务的市场主体行为,同时通过推行公益性清算推动“僵尸企业”加快出清。
据悉,近年来,我市市场体量持续壮大,企业注销、减资、破产清算等市场退出类业务逐年增多。与此同时,少数市场主体通过恶意注销、恶意减资等手段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根基。此外,部分“僵尸企业”长期滞留市场,制约了市场资源高效流转,极大阻碍了市场要素高效盘活、资源优化配置。
针对上述情况,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企业退出管控与协助执行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打造审批、监管、司法深度融合的府院联动新机制。
据介绍,法院在诉讼、执行环节中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材料、不实承诺办理注销、减资,蓄意逃避债务责任等违法行为的苗头时,可依法出具法律文书,通知企业登记机关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待司法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办理。针对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登记,却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企业,三部门建立常态化筛查与联合处置机制,通过规范化强制清算通道,推动低效企业依法有序退出,盘活闲置资产与市场资源。
《实施意见》聚焦企业破产、重整全流程痛点,整合政务服务与司法资源,进一步提升市场退出便利度。通过设立破产业务绿色通道、配备专人专窗等一系列措施,实现破产注销“一站式”办结。创新推行“代位变更”模式,有效解决出资主体已变更、注销引发的登记难题,保障登记业务正常办理。同时,依托简易破产、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此外,针对企业拒不配合变更法定代表人、高管等问题,以及企业注册地址失联、占用他人经营场所等民生与经营纠纷,三部门健全跨部门协助执行体系,通过采取启动涤除和“治理结构异常”风险预警、登记部门主动对接法院核查涉诉和涉执行信息等措施,从制度上杜绝利用变更登记规避执行、逃避债务的行为。
全媒体记者:方晓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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